美容整成毁容?惠州一女子称多次投诉未果卫生健康局回应
2023-07-06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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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大众对美的追求愈加强烈,很多人会选择去医院整形。但求美之路并不平坦,存在众多纠纷隐患。日前,消费者林女士向南方都市报小N马上办栏目投诉反映称,她在惠州一美容医院进行“泪沟填充”手术,因为术后效果不佳,两年间又做了几次修复手术,反而导致“眼袋肿大眼睑外翻,皮肤凸凹不平”。

  针对林女士“美容整成毁容”的投诉,惠城韩妃美容医院负责人称,如果林女士坚持认为手术失败,可向惠州市医调委申请做医学鉴定,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作处理。

  3月3日下午,惠州市惠城区卫健局就此事回应称,该局曾派出执法人员到惠城韩妃美容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该美容医院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执业行为,提高为群众医疗服务质量。

  “做手术后眼袋变大非常难看,三年来我不敢出去社交,躲在家里吃不好,睡不好、心里和精神上的折磨,是你们不能理解的,很长时间都抑郁。”林女士向记者反映,事情源于两年前自己的一次整容。因为感觉自己泪沟不好看影响形象,她于2020年5月,到惠州市惠城区桥西街道麦地路49号的惠城瑞芙臣美容医院(现已改为韩妃美容医院)进行整容咨询。当时美容医院建议其做“眶膈脂肪释放术、自体脂肪填充泪沟”整容手术,林女士同意了整容方案并进行了手术。

  林女士说,手术恢复后,她发现自己整容部位眼袋肿大,皮肤也变得凹凸不平,更严重的是眼睑部出现外翻的情况。随后两年里,林女士又两次来到韩妃美容医院,进行了“眶膈脂肪释放修复”和“眼袋去除”手术,但术后效果依旧不明显。

  2022年8月,林女士来到广州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医院检查诊断为“双侧下眼睑轻度外翻,下睑区皮肤凹凸不平”,建议手术治疗。

  “韩妃美容医院前后为我做了三次手术,但效果越来越差,证明该美容院没有好的医生和技术解决问题,我要求退回我此前交的手术费1.5万元。我在北京和广州咨询过有关专家,对方称可以修复好,我希望这个手术费用由韩妃美容医院出。我的要求不高,只想解决好问题。”林女士说,为此她曾多次找到惠城韩妃美容医院进行交涉,但医院态度推诿,不承认是手术失败造成的整容事故。林女士还拨打“12345”进行投诉,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解决。

  3月2日上午,记者走访惠城韩妃美容医院看到,大堂悬挂着不少牌匾和证书,其中《医疗机构执业证》列明的诊疗项目,包括医疗美容、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等,还有“惠州市惠城区医师协会副会长单位”等牌匾。

  针对林女士投诉,惠城韩妃美容医院一康姓负责人接受南都记者采访时称,2020年5月23日,林女士因双侧眼袋形成及双侧泪沟凹陷10年,到原惠城瑞芙臣美容医院接受“眶膈脂肪释放术、自体脂肪填充泪沟”。术前主刀医师与林女士谈话中了解到,林以前因为双侧眼袋形成及泪沟凹陷,在其他美容机构注射过泪沟填充剂(填充物品不详),医师告诉她以前注射的不明物会造成注射部位疤痕形成。2020年5月23日林女士的手术顺利完成,术后愈合正常。

  该康姓负责人称,2021年3月21日,林女士认为眼袋不平,主诊医师复诊后为其做了修复术;2022年1月4日,林来医院接受眼袋注射微量疤痕针。2022年3月4日,林女士还是认为眼袋不平,来医院复诊,主诊医师为她再次进行了小修复,主诊医师明确告之:建议术后三个月再复诊。为林女士做手术的院名是“惠城瑞芙臣美容医院”,而惠城韩妃美容医院是2022年5月30日才更名。

  “我们接到林女士的投诉,非常重视,及时回复了她。”该康姓负责人称,2022年9月26日,他们向惠城区卫生健康局汇报了与林女士之间的纠纷,2022年10月8日以后,林女士就没有到医院来过。

  该康姓负责人还表示,林女士如坚持认为手术失败,可向惠州市医调委申请做医学鉴定,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论处理;相关人员如对惠城韩妃美容医院进行不真实的、严重影响韩妃美容医院声誉的负面报道所产生的影响,医院保留法律维权的权力。

  “收到投诉后,我局曾派出执法人员,到惠城韩妃美容医院进行现场监督检查,督促该美容医院加强管理,严格规范执业行为,提高为群众医疗服务质量。”3月3日下午,南都记者从惠城区卫健局获悉,该局于去年6月30日,收到12345平台转来林女士反映“韩妃美容医院抽脂填充眼睑内沟纠纷”的来信。

  据悉,惠城区卫生健康局责成惠城韩妃美容医院对相关情况进行核查,并就来信内容及时与林女士沟通联系。鉴于林女士与惠城韩妃美容医院沟通无果,双方未达成和解,惠城区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联系林女士,告知医疗纠纷处理途径,引导其申请专业第三方医疗纠纷调解机构惠州市医调委或司法途径调解解决此事。

  广东卓凡(深汕)律师事务所律师黄庆龙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如果医院存在过错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林女士可以主张医院承担赔偿责任,医院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

  黄庆龙建议,双方找到一个共同认可的具有相关资质的医疗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在起诉的过程中委托法院找到医疗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若医疗司法鉴定机构鉴定该次手术属医疗事故或存在医疗过错,林女士可以依法向美容整形医院索求赔偿。此外,整形医院是否具有正规的经营资质也是非常关键的一点,如果该整形医院存在手续、资质不全等问题,林女士也可以向卫健、市场监管部门寻求帮助。

  理由:惠城韩妃美容医院负责人称,林女士可向惠州市医调委申请做医学鉴定,等待鉴定结果出来后再作处理。

  理由: 近年来医疗美容纠纷频频发生,关于医疗美容机构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如何判断医疗美容机构的行为是否有过错,所受损害与医疗美容机构的诊疗行为是否有因果关系等,可通过医学鉴定、走司法程序进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