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李先生向政法频道反映,2月16日,他在长沙妍希国际韩式皮肤管理中心沙湾公园天虹商场店充值3280办理了一张美容卡,准备送给女朋友,但当天晚上他查询发现,该店所关联公司竟然已经注销了,李先生担心自己上当受骗,记者就此展开了调查。
“我16日下午在天虹商场的妍希国际充值3000多块钱,办了美容卡,准备送给女朋友。晚上我上网查询,发现妍希科技网络有限公司已经于2021年9月22号注销了,显示有风险。”李先生表示。
李先生告诉记者,他在天眼查查到的信息显示,湖南妍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3月24日,注册资本为200万,法人代表梁某,已于2021年9月22日注销,而另一家长沙妍希美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8月6号,法人代表同样为梁某,注册资本为100万,也已于2021年5月20日注销。
“肯定会担心,梁某把两家公司都注销了,又都是妍希这个名字,我肯定担心这笔钱,担心对方跑路,自己会被骗,所以想把卡退掉。”李先生表示。
那么,李先生查到的两家已经注销的公司是否与他充值办卡的地方属同一公司呢?带着疑问,记者与李先生前往了他充值办卡的门店。
“办卡的钱我们没有收到。是在我们这里办的,但是这个帐是直接入总公司的帐的。”门店负责人刘先生告诉记者。
这家门店的负责人刘先生表示,他们是湖南妍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旗下的加盟直营店,缴纳了加盟费并与公司签订了加盟托管合同,店面由总公司运营管理。
“我只提供营业执照,其他的我们什么都管不了,包括整个的运营都是由妍希国际在运营。钱是总公司收了,直接进到公司的帐上,我们这里所有的店员也都是总公司招聘派驻过来的。”刘先生表示。
采访期间,该店负责人刘先生向记者透露,他们向总公司缴纳了38万余元的加盟费,合同期为2020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合同约定每季度进行分红,签订合同后18个月未让加盟店收回投资,则在此后6个月内补齐未收回投资金额。但至今,总公司没有给门店进行过分红,也未返还投资金额。
“没有分过一次红。而且总公司在没有任何通知的情况下,去年9月份把公司给注销了,我们是今年1月底才知道这事,相当于我们托管合同的甲方主体都不存在了,我们现在已经起诉总公司了。所有加盟店直营店都是这个情况,长沙有36家直营店,我们也是受害者。”刘先生表示。
既然总公司都已经注销快半年了,加盟直营店为何还在给消费者办理充值卡呢?并且充值款还是直接汇入总公司账户!对此,这家门店的负责人刘先生回应,事已至此,他们愿意协助消费者办理退卡手续。
“不管怎么说,消费者是在我店里办的卡,虽然钱不是我们收的,但是我们有责任有义务协助消费者到总公司把钱要回来。”刘先生表示。
为进一步了解情况,记者与加盟店负责人刘先生及充值办卡的李先生来到了湖南妍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点,看到该公司大门紧锁,无人办公。记者随后拨打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胡某的电话。
“我们是更名了,不是注销了。这个情况我们之前也跟加盟商解释过,而且有口头通知,并且我们后期开店收据也是用的我们新公司的公章。这个事加盟商已经起诉我了,到了诉讼的阶段,我们正在收集证据的阶段,不方便接受采访。”原湖南妍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胡某表示。
胡某表示,公司办理更名时曾口头通知过加盟商,并补签了相关合同,但这一说法遭到了加盟店负责人刘先生的反驳。
“我们别的都是正常运营的, 不涉及任何人的利益变更。”胡某称,虽然公司在办理更名,但旗下各门店仍在正常营业,不会对消费者造成影响,给消费者办卡也是门店的个人行为。
“主体的注销代表主体已经消亡了,主体消亡要通知合同相对方,征得合同相对方的同意,不然就构成了恶意违约,逃避合同责任。这属于典型的恶意行为。按照公司法规定,注销行为要通知所有的债权人,要获得债权人的同意,把债权债务清结完毕之后,才可以履行注销的程序。如果公司注销的情况下,还在以公司名义对外经营,这就涉及到非法经营的问题。作为他所委托的经营方,就是加盟商,实际上是他违法行为的一个受害人。如果消费者要维权退卡,或者债权债务没有清结,公司如果已经注销的情况,由股东承担连带责任,不是说你注销了就没事了。”律师刘研表示。
截止记者发稿前,消费者李先生充值办卡费用已经全部退还。事件后续进展,我们将持续关注。